新竹縣立寶山國民中學114學年度增置學務人力甄選簡章公告
新竹縣立寶山國民中學114學年度增置學務人力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僱用期限:
(一)甄選名額(預估缺):正取1員、備取若干名。
(二)僱用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 07 月 31 日止。實際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規定為準。實際報到日在8月1日之後者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
二 、工作內容:
1.協助安全校園生活、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2.學生上、放學導護工作。
3.配合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4.學生社團管理業務。
5.協助藥物濫用防制中心業務。
6.協助缺課及獎懲登記。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經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培訓合格具有相關學務工作專業訓練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二)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三)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四)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
(五)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5條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備註:具不得進用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六)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4年10 月17 日16時止(親送或請寄掛號並以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
1.報名表(需黏貼相片)、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學生輔導相關工作經歷
(無者免繳)等影本。
2.切結書。
3.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4.最近三個月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開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至警察局外事科申辦,申請所需時間約 7 個工作日;報名時未
及時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同意先繳交前開證明申請規費收據影本,並於通知面試前檢附正本,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符。)
(二)親送、掛號郵寄(郵戳為憑):30841學校地址-新竹縣寶山鄉三峰路二段600號,學務處;聯絡電話5202104*106李主任。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書面審查合格擇優參加甄選面試名單,預定於114 年 10月 21 日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合格擇優者方能參加114 年 10月 23 日甄選面試。
六、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面試。
(二)甄試時間:114 年 10月23 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舉行,報到時間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七、錄取公告:
(一)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並經本縣教育處核定後雇用。
(二)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候用,候用期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算 3 個月為限。
八、相關事項請詳閱簡章,如附件。
一甄選名額、僱用期限:
(一)甄選名額(預估缺):正取1員、備取若干名。
(二)僱用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 07 月 31 日止。實際聘期依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規定為準。實際報到日在8月1日之後者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期。
二 、工作內容:
1.協助安全校園生活、交通安全管理相關業務。
2.學生上、放學導護工作。
3.配合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4.學生社團管理業務。
5.協助藥物濫用防制中心業務。
6.協助缺課及獎懲登記。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經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培訓合格具有相關學務工作專業訓練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二)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三)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四)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
(五)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5條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備註:具不得進用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六)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14年10 月17 日16時止(親送或請寄掛號並以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
1.報名表(需黏貼相片)、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學生輔導相關工作經歷
(無者免繳)等影本。
2.切結書。
3.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4.最近三個月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開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至警察局外事科申辦,申請所需時間約 7 個工作日;報名時未
及時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同意先繳交前開證明申請規費收據影本,並於通知面試前檢附正本,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符。)
(二)親送、掛號郵寄(郵戳為憑):30841學校地址-新竹縣寶山鄉三峰路二段600號,學務處;聯絡電話5202104*106李主任。
(三)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書面審查合格擇優參加甄選面試名單,預定於114 年 10月 21 日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合格擇優者方能參加114 年 10月 23 日甄選面試。
六、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面試。
(二)甄試時間:114 年 10月23 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舉行,報到時間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七、錄取公告:
(一)甄選結果錄取名單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並經本縣教育處核定後雇用。
(二)備取人員依總成績序列候用,候用期自甄選結果公告翌日起算 3 個月為限。
八、相關事項請詳閱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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