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訊息:108學年度第2學期_傳世曉龍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壹、申請資格:
1.清寒一般生:
a.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由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突遇重大變故,致使生活困頓經濟來源無可依靠。
b.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c.當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者。
2.原住民:
a.具原住民族籍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b.以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c.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d.當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者。
貳:檢附文件:
必備文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
3.學生證影本 (需加蓋已註冊章)。
4.前一學期成績單。
5.家境清寒或可證明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
參考文件:
1.其他證明文件。
備註:每校3名,分配各年級1名為原則,年級間可協調申請。
收件截止:3/27
1.清寒一般生:
a.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由導師推薦說明其家庭突遇重大變故,致使生活困頓經濟來源無可依靠。
b.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c.當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者。
2.原住民:
a.具原住民族籍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b.以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c.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d.當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者。
貳:檢附文件:
必備文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
3.學生證影本 (需加蓋已註冊章)。
4.前一學期成績單。
5.家境清寒或可證明家庭突生變故之文件、說明。
參考文件:
1.其他證明文件。
備註:每校3名,分配各年級1名為原則,年級間可協調申請。
收件截止:3/27
單位:
註冊組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