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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國青年救國團105年第五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 選辦法。

說明:

一、教師由學校推薦或相關人士推薦(如:校長、教師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學校或相關推薦人須填寫推薦表(如附件),並檢附被推薦人個人簡歷及具體優異績效。

二、推薦日期:105 年5 月01 日起至105 年7 月15 日止。

三、其他:請參閱附件。
單位: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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