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申請他縣市服務作業至雲林縣之教師相關事宜
一、雲林縣於104學年度起實施該縣國民中小學整併辦法,部
分學校可能面臨減班整併之情形,請轉知教師填寫介聘志
願時審慎選填。
二、另經介聘至雲林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
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三、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1份。
分學校可能面臨減班整併之情形,請轉知教師填寫介聘志
願時審慎選填。
二、另經介聘至雲林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
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三、檢附雲林縣政府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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